2006年4月1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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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了6年的血债今日要还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董伟海 夏雷

  本报讯  凶案6年过去了,温州鹿城区的陈文章等人以为一切都已风平浪静,没想到,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下,他们终究没有逃脱法网。4月6日,鹿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判处陈文章、邵士铁、胡思存、陈进张4人有期徒刑13年,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8.7万元。此外,负案在逃的陈进诚正在追捕中。
  据鹿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介绍,1998年“五一”期间,被害人林元昆陪同朋友梁某到陈希宝(另案处理)开办的皮鞋厂,找该厂工人林清明(另案处理)解决纠纷。陈希宝见状,对陈建成(另案处理)、陈文章、陈进张等人说“楼下有几个人来敲诈”,“楼下打起来了,快下去帮忙”,陈进张等人拿着陈希宝递过来的自来水铁管冲下了楼,追打林元昆、梁某两人。梁某见情况不妙,挣脱逃走,但林元昆没有那么幸运,被打致死。
  去年8月,一直在逃的林清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并移送起诉,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中发现,涉案人员陈文章有确凿的犯罪证据和相关证词,侦查监督科获取线索后立即介入此案,发现陈进诚、陈进张、胡思存、邵士铁4人同样有共同参与作案的证据。
  检察院向该案的承办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,建议将此案立案侦查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陈文章、陈进诚等人。
  至此,这些共同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且漏网达6年之久的凶徒,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下,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